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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所需,无非常识

去年冬天的某一日,我在路边摊上吃早点,并排而坐的是一对父女。女儿大约56岁,正在乖乖地自己吃面条。父亲一边吃一边教育她:这就对了嘛,乖一点,爸爸就不打你啦。我听见“乖”和“打”两字,便浑身不舒服,不免多看了这位父亲几眼。看上去,这位父亲,应该比我还要小好多岁,怎么会持有这样暴力的教育观念?之后我将这事跟同事讨论,一位同事羞愧的跟我说,他也是这么教训女儿的。

我并没有做过具体调查,只是一种直觉与个人经验。在我从事教育的18年来,更多的是成为奶爸的8年多来,接触到的为人父母者,懂得儿童、懂得教育的,实在寥寥无几。基本上,无非两种父母长辈,一种是把孩子当宠物,一种是把孩子当作缩小了的成年人。与此同时,因为不能真正地了解儿童,便也不能很好地理解自己为人父母的身份与职责。不了解自己,不了解儿童,也不了解教育,是以这位教育女儿的父亲,便有这样的言论。乖,其实在现代观念之下,并不是一种积极的性格;而暴力,显然,本不应该出现在儿童教育中。可是,这么教育孩子的,所在皆是也。

我的有限经验告诉我,就儿童的教育而言,西方自现代科技的突进以来,对人自身的认知的进步,以及现代儿童心理学的突进以来所有的研究成果,大多数在西方已经是常识的东西,基本上还在多数中国父母视野之外,我们仍是沿用着祖辈教育我们父辈,我们父辈继续教育我们的那一种观念与方式,在教育我们自己的下一代。性质上属于刀耕火种,靠天吃饭。父母不去思考儿童的特性,也不把自己当作教育者看待,多少中国儿童,就这样度过他暗淡无光的童年生涯,而他们本来可以有更加幸福快乐的童年,只要父母愿意敞开怀抱学习,并有能力学习。豆瓣网有一个“父母皆祸害”的小组,我潜入其中,看得胆战心惊,时时反思自己,究竟,以爱的名义,我又犯下多少过错?

近几年70后与80后一代人开始成为父母,并在儿童教育的领域内崭露头角,对儿童的天性与教育的本质的认知,倒是有很多新鲜的,更重要的是现代的观点。这都是非常值得期待的迹象:我们的儿童观正在逐渐走向现代。我可以指出一长串这样的有着现代观念的年轻父母,他们的观点与做法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新进父母的认同,从刘瑜到粲然,从熊亮到杨政,不一而足,兹不赘述。但从总体而言,中国的父母亲,热爱学习,能够尽力去理解儿童的,仍是少数。

所以,在这样的中国语境之下,来讨论瑞典的埃伯哈德博士的著作《儿童是如何掌权的》,就应该能够理解其中的文化差异。儿童本位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,在西方成为主流的观念,历时已久。瑞典是所谓“儿童友好”之邦,埃伯哈德博士指出的危机,我以为无非是一种矫枉过正,并不意味着“儿童本位”这一基本原则在西方有了动摇。甚至,连盛世危言也算不上,因为这是一种批评的常态。这个情况跟美国人老是大喊美国教育不行啦,性质是相似的。若说美国教育不行了,可是几乎全部科技创新都在美国。如果美国教育确实不行了,那么这些创造从何而来?这种常态的批评是一种制度性的自我纠错。瑞典也好,美国也好,挑刺与纠错的言论总是受欢迎的,这是教育界内部的良性互动,真诚的反思与持续的批评推动不断地进步。是以每隔一段时间在欧美总有“狼来了”的惊呼,千万别以为那是真的,千万别以为这下中国式的严厉教育要占上风了,人家是制度性的自我反思而已。

中国父母的普遍问题,不是过于儿童中心化,而是多数父母仍处在这种普遍认知的水准之下。所谓独生子女成为家中的“小皇帝”,受到万般宠爱,看起来与儿童中心化有几分相似,而其内核是决然不同的。也即是说,宠溺与尊重,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。宠溺无原则,而尊重,则有对儿童本位的理性认识在焉。

波兹曼在《童年的消逝》中曾说过,童年是文艺复兴的产物。这是什么意思呢,就是说,童年是近几百年才开始有的一个概念。或者说,这是社会文化的一种建构。之前,自也有小孩,但文化概念中却没有童年这一说。西方有现在的儿童本位的观念,并深入人心,正是在几百年的过程中不断形成的。洛克、卢梭等从哲学的层面讨论,弗洛伊德等从精神科学层面讨论,皮亚杰从儿童心理学方面讨论,更不用说现代科技带来的对人的进一步认识了。

我们有这样的认知之后,对人的成长的特性,就会有一种新的理解。而这些认知,在多数中国家长那里,是付诸阙如的。是以,我们仍需要重温近100年前鲁迅提出的那个命题:我们现在如何做父亲。

虽说理论界对“儿童本位”的论述早就汗牛充栋,但对于多数中国家长而言,承认儿童与成年人有不同特质,恐怕仍是一种新的观念。蒙台梭利说,儿童不仅作为一种物体的存在,更作为一种精神的存在;它能给人类的改善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刺激。河合隼雄则说,在孩子的心中,有一个宇宙,以无限的深度与广度存在着。成年人应尽力去理解这个世界,或云这个宇宙。我最喜欢引用的是河合隼雄的这句话:我们都曾经是个孩子,但是我们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个孩子。这句话里面其实包含着一种成年人的自我批评:我们往往以成年人的既定思维,去简单化地看待儿童,从而取代儿童的不同特质。当然,儿童本位,在我的理解里,也不是将儿童神化,将之看作绝对的美好,而是根据现代生理学与心理学的发展,去认识儿童本身的特性,不诗化,也不简化。如蒙台梭利所做的那样,以科学而非臆断,去了解童年的秘密,从而从教育乃至社会制度,作出有利于孩子们的安排,以期于他们更加健康地成长。

在此意义上,中国家长常见的宠溺孩子的做法,显然是有悖于孩子的本位的。当然,在中国,这自有来历,因为严厉的生育政策,导致每家只有一个孩子,而却有6个成人,于是天性的爱被泛滥,孩子在溺爱中,恰恰扭曲了其本性。过于丰富的宠溺,无原则的听任,这恐怕也是中国盛产“熊孩子”原因之一。

因而,就发生了第二点,即,无论在家庭还是学校社会,成年人均应与儿童建立一种更为正常的关系,其核心可能有如下这一些:爱、平等、契约等等。我这里仅能做一些描述,并非严格定义。

比如,关于爱,最为关键的是一点,即,爱也需要得法。爱自不是无原则的宠溺。蒙台梭利重视儿童的独特地位,但她同样强调纪律与服从,事实上,在一定年龄的孩子那里,服从是他们的需要,服从让孩子体会到与成年社会的契合。

关于平等,蒙台梭利在有《有吸收力的心灵》一书说,承认儿童具有不同寻常的能力并不会降低父母的权威。当父母可以说服自己把孩子的成长过程的主角位置还给儿童、心甘情愿地当好配角时,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。这样,从更广阔的的视角来看,他们对儿童的帮助就会更有意义、更有价值,也只有适当的帮助,才会使儿童健康地成长——这才是父母的权威和尊严的真正体现。不过,对于具有传统观念的中国人来说,可能会对这种认识有一定的拒斥。因为中国有漫长的“君君臣臣,父父子子”的等级观念。有的父母会这么认为:我生了你,你就是属于我的。凡有隶属关系,便不再平等。这一点,也正是鲁迅等五四先贤所着力批评的。父子关系可以多种多样的表现方式,严厉或者轻松,无非都是家庭特色,但显然,父子之间不应存在主次尊卑的等级。

与契约相对的便是中国式的“做规矩”这个词。我分析过“做规矩”这个动宾词组,这个动宾结构里,一方是动作发出者,而另一方是被动的接受者。显然,成年人才是规矩的制定者、监督者以及执行者,而儿童只能被动接受。我认为这里有成人霸权的自我陶醉。因而,我建议用契约这个词,来替代规矩这个词。契约社会,是现代社会的一种形式,契约便是一种无论家庭或学校都应遵循的民主原则,给予孩子以自由,而又能践履自己的承诺,从而使他有自由选择的可能,又有坚定的责任感。

常识的缺少,自然还有多种表现。因为家庭教育是一件各家各异的事情,家家有本难念的经,孩子则各有各的特点,不一而足。但我们可以努力尝试去确立一个基本原则:基于儿童本位之上客观的认识,从而保障孩子们有一个快乐的童年。因为童年的幸福感受,极大程度上会影响到这个人一生的幸福观、价值观、人生观。前几年,我跟几个朋友写了一套给孩子读的小书,命名为“新童年社会启蒙书”,这个丛书的要点在于一个“新”字。就主观意愿而言,我们认为,需要以一种基于传统中国之上,而又带有现代性的崭新的价值观,来滋养我们的孩子。若以国家民族等大词而言,传统中国向现代中国的转变,观念的现代化的重要性,犹在器物文明的现代化之上。我们的新童年,便是寄意于一点,我们要用一种理通东西的普遍观念贯穿,而写出中国文化背景之下的童年。我们的写作可以这么去靠近,贯彻在日常生活之中的教育,也尽量往这个方向去努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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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朝阳

蔡朝阳

31篇文章 8年前更新

文艺中年;资深奶爸;四十岁重新发现理想。《新童年启蒙书》作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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